讓我們先瞭解一下周小姐的資料(來自wiki百科)
國立政治大學學士,哈佛大學公共行政碩士。2011年,周玉蔻赴中國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EMBA班進修。
2004年以前,周玉蔻在政治立場上,長期支持國民黨,也幫當時兼任中國國民黨黨主席的總統李登輝出書。2004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期間,不滿當時代表泛藍參選總統的國民黨主席連戰的財產申報問題,與國民黨槓上,甚至與飛碟電台(與董事長趙少康與時任飛碟晚餐主持人陳文茜不合)的政治立場相左,最後請辭飛碟電台台內的所有工作,並退出中國國民黨,並轉戰東森聯播網,政治立場也轉向泛綠,而後受到前總統李登輝邀請,加入台灣團結聯盟。不過加入泛綠聯盟的時間也很短暫,因不滿時任總統陳水扁及其第一家庭的貪腐,多次在電視節目中與民進黨槓上,在2006年中華民國直轄市長選舉當中,代表台灣團結聯盟參選臺北市長,並對同樣是泛綠的同志,代表民主進步黨參選臺北市長的謝長廷多次公開批評,甚至鬧場,台灣團結聯盟為了泛綠的團結,開除了周玉蔻台灣團結聯盟的黨籍。
2008年,周玉蔻對時任總統陳水扁與代表民主進步黨參選總統的謝長廷多次批評,並公開挺馬,政治立場也轉向支持國民黨。2012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後,重新向中國國民黨申請恢復黨籍。2014年,因不滿兼任中國國民黨黨主席的總統馬英九提名連勝文參選臺北市長,多次與國民黨槓上,2014年底,中國國民黨開除了周玉蔻黨籍。
簡單整理:
支持國民黨=>2004開始轉支持綠=>加入李登輝台聯=>為了台北市長位置攻擊謝長廷=>被台聯開除=>2008年又轉向支持國民黨=>2012申請恢復黨籍=>又不滿台北市長提名攻擊連勝文=>2014被國民黨開除。
呃~~~~~基本上看到這邊,時光點評已經開始錯亂了,周小姐到底立場是什麼?核心思想是什麼?這樣的人當媒體人,有資格嗎?那要怎麼去評論別人?
理性來看這個人,是否因這樣牆頭草到處倒的行為,而有扶搖直上(名聲/收入/地位)結果,看起來大部分的爭執都是為了己私而攻擊背叛,時光點評覺得不恥!
一樣的,對於這樣的媒體(人),台灣民眾應該知道原委後,不再去聽看評論,自然會把劣質的汰換,這需要時間,但是是必須的。
請跳過以下廣播節目:
飛碟電台 《飛碟早餐》
News 98 《周玉蔻七點檔》
Hit FM 《蔻蔻早餐》
ET FM 《東森早餐》
Hit FM 《周玉蔻嗆新聞》
上面談的是周小姐的立場,核心思想,還有是否為了個人而做這些超乎常人會做的行為。
下面查的是,周小姐歷年來爆料,或是評論,法院敗訴及爭訴的事證,斑斑可考!
(因為太多了,怕篇幅不足,僅節錄時光點評覺得比較重大,惡劣的。)

一,周玉蔻2014年公開指時任總統馬英九收受頂新集團2億元政治獻金,遭馬控告加重誹謗另求償1000萬元。民事部分高院判周玉蔻敗訴須賠馬英九180萬元,這已非周玉蔻第一次在節目上發言挨告敗訴遭判賠,一度因官司敗訴導致自家3000萬豪宅遭查封。
二,2004年間周玉蔻與本名陳中雄的作者溫紳上電視節目影射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3赴瑞士盧加諾洗錢,連戰提告後,2008法院判2人要在《蘋果》等6報登報道歉確定。2009年,連戰聲請查封周位於「敦南名園」的3000萬元豪宅獲准,後來周與連達成和解才保住豪宅。
三,2015年周指控新台灣人文教基金會擁有10億元資產,是時任總統馬英九的金庫,新台灣人基金會認為周玉蔻指控不實,提告求償1元,並要求她在《蘋果》及《美麗島電子報》等5家媒體刊登道歉澄清啟事,2016年台北地院判周玉蔻須在《蘋果》等5報向基金會道歉,但免賠1元。
四,2014年台北市長選舉周指控鴻海集團董事長郭台銘捐3億給連勝文,郭台銘稱「頭可斷、血可流」,也要對資深媒體人周玉蔻告到底,2017高院認為周未經合理查證,損害郭名譽,判賠200萬元,並需在4報刊登道歉啟事。
五,針對中天新聞換照一事,資深媒體人周玉蔻2020年10月20日又在民視節目上,再度指控中天「領取中國政府補助款」;然而,周在2018年,就曾在政論節目及臉書上,發表過類似不實的評論,當時還為此向旺中集團道歉,並承諾未來在進行相關報導與評論前,會先向當事人求證;但據悉,周玉蔻上月在民視的言論,並未向當事人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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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底,周玉蔻陸續於電視節目及臉書等平台,對旺旺中時媒體集團做出不實的抹紅評論,當時旺中集團曾發表聲明抗議不實抹黑,表示將求償新台幣8千萬元,並將保留民刑事相關法律追訴權,絕不寬貸;隨後周玉蔻態度大轉變,在臉書發表道歉聲明,聲明全文如下:
「道歉人周玉蔻於民國106年10月5日、6日、7日在三立新聞台『新台灣加油節目』、民視『政經看民視』等節目及社群網站公開散布旺旺中時媒體集團是中共國台辦的傳聲筒、宣傳工具等評論皆非事實,嚴重侵害蔡衍明先生、中天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國時報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等旺旺中時媒體集團之名譽,道歉人深感抱歉,道歉人也體認旺旺中時媒體集團對追求『真道理性、真愛臺灣』的努力,特此公開向蔡衍明先生暨旺旺中時媒體集團全體員工致上十二萬分之歉意。此致,蔡衍明先生暨旺旺中時媒體集團全體員工,道歉人:周玉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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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理應裁罰的NCC,查無處置動作…非常的「獨立機構」啊!
六,2015年1月22日,周玉蔻撰文《郝龍斌做好入監坐牢的準備了嗎?》,指台北市長柯文哲抓出這麼多弊案缺失,都是因為前市長郝龍斌執政時完全殆忽職守、濫用職權,有造成台北市公共財產和台北市民利益受損之嫌,並引用了《刑法》第397條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怠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提醒郝龍斌最好做好坐牢入監的準備。不過,其實中華民國《刑法》僅列到363條,周玉蔻引用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刑法,隨即被眼尖的網友揪出錯誤。雖然周玉蔻已經緊急修改,但還是被備份下來,網友拿出周星馳的電影《九品芝麻官》的片段嘲諷她「用明朝的劍來斬清朝的官?」
按:小編整臉的黑人問號…呼叫NCC~~
七,2017年11月3日,勞動部長林美珠疑似因為罹患乳癌缺席立法院報告一例一休,病情會曝光原來全是因名嘴周玉蔻在臉書上,公開林美珠個人身體健康情況,周玉蔻這樣公布別人個資的行為,也被網友批評違反媒體人應有的倫理道德。
八,2017年12月22日,周玉蔻在某政論節目中,當場指節目來賓雲林縣退休警察協會執行長賴坤柚、現職警員陳志傑兩人行為像「流氓」、「黑道」,遭到賴、陳事後分別向台北地院提自訴及向台北地檢署控告周女妨害名譽。
2018年1月31日,台北地院判周玉蔻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全案可上訴。
2018年5月31日,當天上午,台北地方法院針對另一名退休警察陳志傑對周玉蔻提告案件部分做出宣判,依舊是50天拘役,得易科罰金新台幣每日1000元計算。
九,2020年11月17日 周玉蔻在臉書上po文,宣稱行政院前發言人丁怡銘又不是做了十惡不赦的大壞事,藍營和柯黨趁機踢幾腳也就罷了,綠營裡好些個繼續傷囗上灑鹽的,就不必了吧!而周玉蔻發起「拒吃皇家傳承牛肉麵」運動…
註:皇家牛肉麵並無使用丁怡銘說的萊劑牛肉!周小姐挺錯的事情,還拒吃受害者的牛肉麵?!
十,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2日下午宣布新增2例本土個案,周玉蔻卻在一大早7點的廣播節目把大半疫調資訊都爆料給民眾,但是疫情指揮官陳時中卻宣稱不會追究洩密責任。
按:疫情資訊依規定只能由衛福部統一提供,如果私自洩漏是要開罰的,但周小姐在廣播中提及,指揮官陳時中卻輕輕放下…標準在哪邊?
夠了,我手酸了,這人的問題也太多了吧…時光點評還沒說他三角戀後用公共媒體去攻擊別人之類的事情…
參考連結: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180109/GTAJVFQDKWO3YPNCFYPHRK6RVE/
https://fongnews.net/breaknews/20581/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91%A8%E7%8E%89%E8%94%BB
結論:
求周小姐心理的陰暗面積,到底是怎麼樣的事情可以讓一個人這樣子?人會死,評價會一直留著,周小姐百年後在另個世界看到大家這樣說她,不知道感想為何?還是死豬不怕滾水燙,沒有差別了?
您會希望親朋好友聽這種人的節目嗎?小孩看到這樣的人學習嗎?
來自於別人對周小姐的評論:
知名作家馮光遠就曾痛批,周玉蔻過去利用自家媒體,公器私用大批自己的緋聞對象黃義交,這樣「配當公眾人物嗎?」馮光遠並曾質疑周玉蔻的的邏輯和道德標準,在部落格撰文質疑:「周玉蔻,妳要知道,當年妳以《聯合報》編輯部資深主管的身份,除了報導政府新聞,還跟政府要案子做,跟政府官員睡覺,妳覺得妳不貪婪嗎?妳誠實嗎? 」
資深媒體人與名嘴劉益宏也在臉書上批周的行為:「記者的職責是報導新聞,而不是製造新聞,是釐清事實真相,而不是散播謠言、混淆是非。」
